近日,东珠生态发布公告,公司与铁岭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(林业碳汇资源开发)合同》,该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,已按《公司章程》及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,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。
公告显示,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将行政区域内国有林地约92.5万亩(最终以实际签发为 准)授权东珠生态负责林业碳汇项目开发,合作期限21年,其中申报期为1年,开发期20年。





近日,东珠生态发布公告,公司与铁岭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(林业碳汇资源开发)合同》,该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,已按《公司章程》及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,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。
公告显示,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将行政区域内国有林地约92.5万亩(最终以实际签发为 准)授权东珠生态负责林业碳汇项目开发,合作期限21年,其中申报期为1年,开发期20年。




